a&s专业的自动化&安全生态服务平台
公众号
安全自动化

安全自动化

安防知识网

安防知识网

手机站
手机站

手机站

大安防供需平台
大安防供需平台

大安防供需平台

首页 > 产品 > 防盗报警 > 探测(传感)器 > 其它类型探测器 > 乙炔气体报警器 可燃气泄漏报警 防乙炔气瓶爆炸

乙炔气体报警器 可燃气泄漏报警 防乙炔气瓶爆炸

RBK-6000-2
  • 品牌

    其他

  • 产品类别

    其它类型探测器

  • 所属企业

    山东如特安防设备有限公司

  • 用户评分
    未评分
  • 专家点评

    乙炔气体报警器网站:http://www.sdrtdz.com/html/506.html

  • 产品详情
  • 测评报告
  • 产品评分
乙炔气体报警器 可燃气泄漏报警  防乙炔气瓶爆炸

 

乙炔气体报警器是一款固定式的乙炔浓度检测仪器,由气体探测器和气体报警控制器共同组成,探测器放于乙炔使用的现场,通过核心部件传感器对乙炔的现场浓度进行实时感应;控制器放于值班室或休息室,需要人员实时监控探测器探测的浓度值,一旦浓度超标发出报警提醒,能及时发现,及时处理。

 

   【服务热线:0531-58966978王  15665713577(节假日拨打手机)  QQ: 192134662 】 

 

 

产品特点:

 

  1、探测器与控制器通过线缆连接,提供220V供电,便可实现实时监控;

  2、采用先进的微机处理技术,响应速度快;

  3、采用进口催化燃烧式传感器,检测精度高;

  4、可单独使用气体探测器,添加现场显示与声光报警控制器,仅需提供24V供电;

  5、可上传PLCDCS等智能系统,也可联动排风扇、电磁阀等外接设备。

 

 

技术参数:

 

  检测气体:乙炔

  检测范围:0-100%LEL

  检测范围:低报:20%LEL;高报:50%LEL

  分 辨 率:1%LEL

  检测原理:催化燃烧式传感器

  采样方式:自然扩散

  防爆等级:ExdⅡCT6

  使用寿命:2-3

  电 源:探测器:DC24V±25%;控制器:220V

  输 出:三线制(420)mA;四线制:RS485

  环境温度:-40℃70℃

  相对湿度:<95%

  压力限制: 86kPa106kPa

  使用电缆:分线式:1.5mm2×3;总线式:1.5mm2×4

  传输距离:≤1000m

  重 量:≤1200g

  安装方式:固定支架、管装、墙壁装

  安装螺纹:1/2G内螺纹

 

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,室内宜为 7.5m;室外宜为 15m。在有效覆盖面积内,可设一台探测器。 有毒气体探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,室外不宜大于 2m,室内不宜大于 1m。

 

(由于市场价格不断波动,所有产品信息及价格仅供参考。一切价格及参数均以电话咨询为准。)

 

 

如特安防器材产品营销网络:

 

  山东乙炔气体报警器-江苏乙炔气体报警器-天津乙炔气体报警器-浙江乙炔气体报警器-辽宁乙炔气体报警器-大连乙炔气体报警器-新疆乙炔气体报警器-四川乙炔气体报警器-广东乙炔气体报警器-广西乙炔气体报警器-福建乙炔气体报警器-湖北乙炔气体报警器-乙炔气体报警器湖南乙炔气体报警器-重庆乙炔气体报警器-云南乙炔气体报警器-宁夏乙炔气体报警器-内蒙古乙炔气体报警器-吉林乙炔气体报警器-上海乙炔气体报警器-贵州乙炔气体报警器-陕西乙炔气体报警器-山西乙炔气体报警器-甘肃乙炔气体报警器-江西乙炔气体报警器-乙炔气体报警器河北乙炔气体报警器-河南乙炔气体报警器。

 

如特安防器材产品售后服务:

1、保用期

凡本公司出售的产品保用期为一年,自出售日起一年内因产品自身条件、材料及工艺造成的品质问题,本公司免费维修;

2、保用期后的服务

凡本公司出售的产品保用期过后仍负责对产品的修理,部分费用客户自理,以保证客户的利益。

专家点评

乙炔气体报警器网站:http://www.sdrtdz.com/html/506.html

没有相关报告!
请对这款产品做出评价哦!
*外 观
*功 能
*稳定度
*性价比
*易用性
提交评分
关于我们

a&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——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&安全生态服务平台,为智慧安防、智慧生活、智能交通、智能建筑、IT通讯&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、技术资讯、方案评估、行业预测等,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。

免责声明: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。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,皆为无意。如您是字体厂商、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,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,请联系我们,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!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,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,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,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!敬请谅解!
© 2024 - 2030 Messe Frankfurt (Shenzhen) Co., Ltd, All rights reserved.
法兰克福展览(深圳)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
用户
反馈